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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東極樂小吃部「七仙女」裸身陪酒 法官:全免罰][TVBS][2021-04-15] [打印本頁]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1-4-16 09:04 AM     標題: [台東極樂小吃部「七仙女」裸身陪酒 法官:全免罰][TVBS][2021-04-15]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4-16 10:37 AM 編輯

台東極樂小吃部「七仙女」裸身陪酒 法官:全免罰

台東警分局今年1月搜索當地一處「極樂小吃部」,查獲7名女子在包廂內脫衣陪酒,還裸露私密部位,宛如「七仙女」般取悅顧客換取小費,警方將7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不過法官審理後認定,女子們的脫衣處在「有房門阻隔之包廂內」,不屬於公共場所,因此裁定7人均「免罰」。

判決指出,台東警分局馬蘭派出所今年1月20日晚間8時許,持搜索票前往當地某間小吃部的2樓包廂,查獲何、詹、陳、阮、黎、張、阮姓7名女子脫衣陪酒,取悅顧客賺取小費,還「裸露私密部位」,警方認為顯然已妨害善良風俗,將7名女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移送法辦。

根據此法,凡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淫詞、穢劇或其他妨害善良風俗之技藝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

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這7名女子當時都在「有房門阻隔之包廂內」,包廂以外的顧客並不能自由進出該包廂,該包廂並不屬於不特定人所得共見共聞之空間,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不符,因此裁定7名女子全部都「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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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的KTV、卡拉OK、小吃店,要學習裝「有房門阻隔之包廂內」,八大可以大膽玩了……因為關上門就不算公共場所了……要記住這個法官哦……可以比對這則判例了……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1-4-16 10:08 AM

本帖最後由 jchgeorge 於 2021-4-16 10:10 AM 編輯

[attach]134794480[/attach]2020 12-30 西門町,兩女「黎兒」「橫綱凱咪」舉牌「徵炮友」,徵友條件「13cm以上、乾淨溫柔」,警方因認為2女行為有引誘他人性交的暗示,有觸法之虞,下午將2女及3名同行友人帶返警局,詢後將依妨害風化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1-4-16 10:30 AM

台灣的司法判決有時讓人覺得莫名其妙,我不知這種的判決是根據法官的自由認證,還是彼此心照不宣。
作者: 西瓜汁小梅    時間: 2021-4-16 10:40 AM

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21-4-16 10:41 AM 編輯
joe36547 發表於 2021-4-16 10:30 AM
台灣的司法判決有時讓人覺得莫名其妙,我不知這種的判決是根據法官的自由認證,還是彼此心照不宣。 ...

難道這法官是這家小吃店的忠實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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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1-4-16 10:49 AM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1-4-16 10:57 AM 編輯

如果這小吃部「七仙女」是像附檔影片中的素質...我是法官也會判免罰...

https://www.youtube.com/v/GYNqoe3oD8U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4-16 01:35 PM

其他妨害善良風俗之技藝者??
難到當時七仙女正在表演傳說中的十八招!!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21-4-16 04:18 PM

七仙女來找小矮人嗎.有個門比較好
作者: joe36547    時間: 2021-4-16 06:22 PM

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21-4-16 10:40 AM
難道這法官是這家小吃店的忠實顧客...?

如果按照這種判決的案例,那全台灣的八大行業可以比照辦理,那整個台灣將成為淫慾之島。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21-4-16 07:38 PM

法官這樣的判定與講評
讓人真的很驚訝..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4-16 08:06 PM

這位法官判決有獨特觀點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21-4-16 08:20 PM

殺人都可以教化了,
裸體陪酒算什麼呢?
作者: is8476    時間: 2021-4-16 08:33 PM

成立性專區不就沒事了嗎
不過一成立性專區
就很多人會出來說話了
既得利益者會反對
民情風俗也會反對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1-4-16 10:35 PM

這個厚~~

古時候有:

得其民,斯得 天下

今日台灣有:

得其門,斯得 到處亂幹

不愧是台灣

以後強暴犯要記得找門

因為這樣就可以 到處亂幹

同時還可以在第一時間 混淆警方抓人

得此時間差以利逃脫

這就叫台灣的司法轉型正義

轉得真是太完霉惹

真是爽翻惹


喔葉~~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21-4-16 11:43 PM

台灣的亂源-恐龍法官
再度刷新下限
八大行業應該頒匾額
送給這位法官
「惠我良多」
小吃部把判決文跟法官照片放一起
照三餐拜
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2021-4-17 11:41 AM

可能有民進黨 黨證的關係
作者: pnsgzobto    時間: 2021-4-18 03:03 AM

真是神秘的司法標準
看樣子以後每個人要熟讀法律 才不會有這種亂判的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21-4-18 11:01 AM

法官真好當...只要我爽就可以無罪是吧...
作者: r88888    時間: 2021-4-18 11:17 AM

大家都自願的,這有什麼好處罰的
作者: smartpig0209    時間: 2021-4-18 01:23 PM

這樣八大都很合理正常化了吧
作者: tsaiarson    時間: 2021-4-18 09:04 PM

原來哪檔事,
只要在房間內做?!
就都沒事!!
作者: sir558    時間: 2021-4-19 11:56 AM

有關門就可以?哇那這下不就亂了套了
作者: shineasy    時間: 2021-4-19 12:06 PM

李組長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不單純
這間店近期也許會有新客人登門拜訪
作者: balik888    時間: 2021-4-19 01:14 PM

台灣的法官是不是與社會脫節太久了,很多判決都不符合人民的期待。
作者: z112400    時間: 2021-4-19 01:58 PM

哪個包廂沒有門阿 ...那其他被罰的酒客不就悶死了
作者: kenji101322    時間: 2021-4-19 03:22 PM

這樣判有哪裡錯嗎
在室內脫個衣服為什麼要判有罪
那些酒駕肇事的殺人的都判個幾年而已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1-4-19 05:57 PM

法官肯定是常客啦,說不定還是多個的恩客
作者: cck2006    時間: 2021-4-19 08:15 PM

會有這種法官其實不意外
因為台灣的法官只要考試過了就可以當法官
你認為那些整天關在房間或圖書館的讀書匠
考上了法官會有多少實務經驗?
老是說要司法改革,卻連法官遴選方法都不想改
作者: hontw724    時間: 2021-4-19 08:28 PM

挑戰一下法官的說法--包廂是用來營業用的,所以雖然是阻隔但還是屬於營業的公共場所,一樣要受到規範才是!不然就可以不需要營業登記或是公共消防安全的防護了吧!
作者: fh97792    時間: 2021-4-19 08:38 PM

台灣的法官本來就很先進的,所以這樣判沒問題。
作者: ccyaba    時間: 2021-4-20 01:37 AM

不就沒黃色專區嗎? 這行業春秋戰國就有紀載, 個人不覺得中華民國有這麼屌可以終結他
但大家都摀著臉, 愛吃又不敢講. 王八千不就是個例子
作者: zmcevexp    時間: 2021-4-20 02:13 AM

判成這樣真的有點無言....倒不如乾脆合法化算了
作者: plkpp    時間: 2021-4-20 03:01 AM

做啥罰
說不定法官也常常去消費
作者: kkiitt    時間: 2021-4-20 09:29 AM

台灣真棒,又有瞭全新見解了
要玩要貪要權要趁顏色沒變之前,先撈再說喔...........
作者: chinack0211    時間: 2021-4-20 01:08 PM

所以以後包廂裝門鈴,送菜等人開門就OK了?
作者: iveison16    時間: 2021-4-20 01:49 PM

每個法官都有自己一套講法,胡搞瞎搞。
作者: diyaisho2    時間: 2021-4-20 05:47 PM

哇~~~~~ 這樣認定哦。
那太多事可以做了。
這樣判,真得OK? 理由看起來很合理,但就覺得怪...
真的可以這樣判????
作者: hilo0917    時間: 2021-4-21 03:22 PM

那去酒店包廂也算是該包廂並不屬於不特定人所得共見共聞之空間囉,那在包廂廁所就更可以了
作者: scott7724    時間: 2021-4-21 03:31 PM

她們也是在工作,真的是辛苦錢。
作者: allan7217    時間: 2021-4-21 06:15 PM

這樣看來很多8大行業也會有樣學樣了
作者: ashitanoyu    時間: 2021-4-22 01:34 AM

原來有這麼多法律漏洞,長知識了
作者: lionhead3    時間: 2021-4-23 12:05 AM


台灣特產
恐龍法官沒有最爛  只有更爛
沒有下限 只有不斷刷新下限!!!

太威猛了!!!

原來所有的八大行業
只要再有門 的地方 不館是要怎樣裸露 還是怎麼玩都沒問題

厲害!!


作者: kzh314    時間: 2021-4-23 01:38 AM

台東縣政府對面就醫家舒壓的
作者: joe80320    時間: 2021-4-23 09:11 AM

遇到恐龍法官亂判也沒辦法
真的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21-4-24 10:47 PM

台灣到處都有!!只是警察辦不辦而已吧?
作者: chang19801211    時間: 2021-4-24 11:55 PM

記得民進黨好像還要推毒品除罪化 如今裸體陪酒無罪 台灣將成淫毒聚集的極樂之島
作者: asdfg9633    時間: 2021-4-25 11:01 PM

!!有房門阻隔之包廂內!!!

明白了嗎??要畫重點!!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5-4 12:49 PM

的確是不該罰的,這樣男人才有地方爽…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1-6-2 11:40 AM

噗 這個法官這樣判 應該很多男的會直接放鞭炮慶祝了 哈
作者: maxf1    時間: 2021-6-2 12:38 PM

現在法官判刑真的是 讓人無言.......
作者: moki1111    時間: 2021-6-2 04:29 PM

沒關係啦!!你連台東縣長是誰都不知道了
這種判決你就當國外新聞看看就好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1-6-2 09:03 PM

我個人的意見所以這樣死板的法匠不適合當法官,離民心道德規範太遙遠呀!
作者: m2287786    時間: 2021-6-3 02:29 PM

那以後只要找一個房間 在裡面要怎麼稿都行 台灣真是樂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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